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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2021年7月9日下午,由市律协劳保委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(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)联合举办的《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一)》学习研讨会在市律协大会议室成功举行。


   市律协副会长沈向明,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(仲裁院)副支队长(副院长)吴钧,市律协副秘书长冯媛园,各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(仲裁院)院长、专职仲裁员,市律协劳保委副主任章悦、刘艳芳,各位委员及非委员律师共计160余人参加会议。此次讲座受到杭城律师的热烈回响,整个会场座无虚席。

  

   本次会议特别邀请了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室主任、资深仲裁员郑晓就最高院颁布的《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一)》疑难问题的理解与适用进行了深入讲解。郑主任围绕“《民法典》视野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思路与思考”这一主题,结合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及《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一)》等内容,以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实务角度出发,引用相应案例对于司法解释条文进行深度解析,重点围绕司法解释出台意义、基本原则在劳动争议案件的适用、劳动争议的管辖制度、法定退休人员用工认定、涉港澳台劳动关系认定及多个方面的内容,讲课风格幽默风趣,与会人员在轻松的氛围中,均受益匪浅。授课结束后,在场人员仍意犹未尽,并结合自身的办案经验对于办案中困惑的问题向郑主任请教,郑主任不吝赐教,均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。

 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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